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台灣日治時期摘要

 在馬關條約中規定,當時台灣的居民有兩年的過渡期可以自由選擇國籍。在兩年內未離開台灣者,則自動取得日本籍。當時選擇離開的人只佔全島居民的1%左右,其餘留下的人未離開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 知道自己是台灣人,如原住民和平埔族。
  •  
  • 不願被 清朝統治
  • 嚮往日本的文明先進。
  • 不肯放棄辛苦建立的基業:雖說台灣是移民社會,但歷經了兩百多年的經營,許多人已經於台灣生根發展。
  •  
  • 日人並未強行禁止台灣人民的傳統風俗,因此民眾並未感受到必須立刻遷出的壓力。[21]

[编辑] 統治政策

[编辑] 始政(無方針主義)時期(1895年-1915年)


身著童子軍裝的後藤新平

六三法條文
日治時期的第一段時期,自1895年5月的乙未戰爭起,一直到1915年西來庵事件為止。在此約二十年內,以台灣總督府與日軍為主的日方統治,遭遇台民頑強的抵抗。除犧牲慘重外,也遭致國際上的嘲笑,因此曾經在1897年的國會中,出現「是否要將台灣以一億元賣給法國」的言論,稱為「台灣賣卻論」。[22] 在這個情況下,著重鎮壓的日本對於台灣總督的人選,都以授階中將或上將的武官來擔任。
1898年日本明治政府任命素有日本陸軍瑰寶之稱的兒玉源太郎中將為第四任總督,並派才幹卓越的政治家後藤新平醫師擔任民政長官以為輔佐,從此採取軟硬兼施的政策治理台灣。加上1902年年底大抵肅清抗日運動之後,成員全為日人;且毋須遵守日本法律[23] 的台灣總督府之對台統治權才就此建立起來。[24] 而日方這種軟硬兼施的殖民地政策,一般稱為特別統治主義
事實上,日本統治台灣之初就存在著殖民地統治策略的兩條路線之爭。第一條路線就是後藤新平所代表的特別統治主義。同時也醉心於德國式科學殖民主義的後藤新平認為,從生物學的觀點,同化殖民地人民既不可能也不可行,因此主張效法英國殖民統治方式,將台灣等新附領土視為真正的殖民地,亦即分離於內地之外的帝國屬地,不適用內地法律,必須以獨立、特殊方式統治。後藤認為應當要先對台灣的舊有風俗進行調查,再針對問題提出因應政策。這個原則被稱為「生物學原則」,同時也確立了以漸進同化為主的統治方針。
相對於特別統治主義的殖民地路線,則是由原敬所代表的內地延長主義。受到法國殖民思想影響的原敬,相信人種文化與地域相近的台灣和朝鮮是有可能同化於日本的,因此主張將新附領土視為「雖與內地有稍許不同,但仍為內地之一部」,直接適用本國法律。
1896年1918年,擔任民政長官的後藤新平所持的特別統治主義主導了台灣的政策。在這段時間內,台灣總督於「六三法」的授權下,享有所謂「特別律令權」,集行政、立法、司法與軍事大權於一身。[25] 而握有絕對權力的台灣總督,除了有效壓制武裝抗日運動之外,對於台灣的社會治安也有一定助益。
根據後藤新平引述官方統計,僅在1898—1902四年間,總督府殺戮的台灣「土匪」人數為11950人[26] 日本領有台灣前八年,共有三萬二千人被日方殺害,超過當時總人口百分之一。[27][28]

[编辑] 同化(內地延長主義)時期(1915年-1937年)


裕仁皇太子在1923年訪問台灣,照片攝於高雄驛前。
日本治台的第二時期,自西來庵事件(又稱噍吧哖事件或玉井事件,於台南的廟宇西來庵招募黨徒,發生於今臺南市玉井區)的1915年開始(漢人最後一次的武力抗爭),到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為止。就在此一時期,國際局勢有了相當程度的變化。1914年1918年慘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從根本動搖了西方列強對殖民地的統治權威。歷經這場戰爭,十九世紀興盛的民族主義,一般只適用於規模較大的國家民族,一次世界大戰後被改造成弱小民族也能適用。在這種情況下,民主自由思想風靡一時,民族自決主義更瀰漫全世界。1918年1月,美國總統威爾遜倡議民族自決原則及稍後列寧所鼓吹的「殖民地革命論」,於相互競爭中傳遍了各殖民地。為了妥適應付殖民地的騷動,逐漸弱化了的西方帝國主義列強開始對殖民地做出讓步,允諾更大的殖民地自治權或者更開明的制度。[29]
1910年代中期,日本本國的政治生態也有了改變。在此一時期初,日本國內正處於由藩閥政府與官僚政治轉換到政黨政治和議會政治的所謂大正民主時期。1919年田健治郎被派任為殖民地台灣的首任文官總督,他在赴任前,與日本首相原敬談妥,以同化政策為統治的基本方針,並於同年10月正式向府內官員發表。他表示,同化政策的精神是內地延長主義,也就是將台灣視為日本內地的延長,目的在於使台灣民眾成為完全之日本臣民,效忠日本朝廷,加以教化善導,以涵養其對國家之義務觀念。
之後廿年,總督府歷任總督延續此政策。在具體措施上實施地方自治、創設總督府評議會、公佈日台共學制度及共婚法、撤廢笞刑、獎勵日語等,對於促進同化、減少差別的工作頗有作為,也改變了過去後藤新平的「以無方針為方針」,「只管鐵路預防針自來水」的內政方向與統治政策[30],故此時期可稱之為與始政時期施政方式完全南轅北轍的同化政策時期。

[编辑] 皇民化政策時期(1937年-1945年)

主條目:皇民化運動
1937年盧溝橋事件開始,一直到二次大戰結束的1945年為止,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邁向了另一個階段。由於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因應需要,在1936年9月台灣總督府恢復武官總督的設置。由於戰爭的需要,以及1933年退出國際聯盟所導致的物資禁運懲罰,日本需要台灣在物資上的的支援協助。然而要台灣人同心協力,實非台人完全內地化不可。因此,總督府除了取消原來允許的社會運動外,還全力進行皇民化運動。該運動大倡台人於姓名、文化、語言等全面學習日本,並全面動員台人參加其戰時工作,而這項運動一直持續到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為止。此種由台灣總督府主導,極力促成台灣人民成為忠誠於日本天皇下的各種措施,就是皇民化運動,終其言,為內地化的極端形式。[31]

台灣神社。翻攝自日治時期官葉,右方還有台灣總督府家徽式的郵戳
皇民化運動係分成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第二階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運動時期」,主旨在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驅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32]
台灣總督府為推動皇民化運動,開始強力推廣要求台灣人說國語(日語)、穿和服、住日式房子、放棄台灣民間信仰和祖先牌位、改信日本神道。 由於因應盧溝橋事變之後,日軍在中國戰線的人力需求,在1937年首度徵調台籍軍夫做軍需品運輸工作,做為台灣軍無搭配輜重部隊的解決方案。此外,殖民政 府也在1940年公佈改姓名辦法,推動廢漢姓改日本姓名的運動。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由於戰爭規模不斷擴大,所需兵員越來越多,日本當局也在1942年開始在台灣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高砂挺身報國隊1943年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並於1945年全面實施徵兵制[33]
除了徵兵制造成的青年大量傷亡外,台灣也在經濟方面大受打擊。1944年後,受到盟軍25次大空襲影響,受波及的台灣農工生產值於戰爭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比方,與1937年相比,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煤礦由20萬公噸降到1萬5千公噸,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瓩,戰後僅能供應3萬瓩。[34]
由於太平洋戰爭爆發戰況吃緊,導致日本本土已無力應付大量的兵員徵用。1945年4月1日,日本天皇詔書外地朝鮮台灣的住民擁有日本帝國議會的參政權,在此之前早已經開始下達徵兵令。[35]
此外,二次大戰時,日本人在台灣徵集許多慰安婦,也就是日軍的隨軍妓女。據傳有部分慰安婦是在遭到脅迫或欺騙的情況下被徵召,因此造成受害者肉體及心靈上的嚴重創傷。[36] 至今,這個事件仍被群眾視為踐踏女性權利及尊嚴的行為。在現今的臺灣社會,有基金會專門研究慰安婦的歷史(如婦女救援基金會[36]),並且協助至今仍存活的慰安婦對日本提出賠償的要求。


 以下是趙令平先生指正: 

2012(26)2012.6.7 1950年代篇章中
崔詠雪演講內容
洪以南光緒21 (1895)年生有誤
 
2012.4.29凱達格蘭族艋舺
荷據與明鄭的艋舺
1629占領淡水 1932入平原有誤
應該是1632
 
2012.4.20黃炎生
洋子文子貞子真子有誤
應該是六個女兒一個兒子
 
宋進英  1908年(民前3年)有誤
應該是民前4年
 
李朝章有一男有誤
應該有3男1女
 
1933九州帝大畢業?  是否有誤?
才18歲而已就...
 
三夫人的女兒沒有姓洪  有誤
其中大女兒是姓洪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